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灵山县土法烧炭炭窑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公开方式:公开)
灵山县土法烧炭炭窑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领导对《钦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土法烧炭炭窑专项排查工作的报告》(钦环报〔2020〕90号)的批示要求,为做好我县“小散乱污”土法烧炭炭窑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分类整治、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推动我县 “小散乱污”企业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坚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的原则,依法査处和整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对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排查发现的我县辖区内65家“小散乱污”土法烧炭炭窑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名单详见附件1)。彻底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理原料、清理产品、清理设施),加强日常监督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切实解决全县“小散乱污”企业问题,促进全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三、成立机构
为确保土法烧炭炭窑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灵山县清理整治土法烧炭炭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陆汉川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国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泽涛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练雄强 灵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宁永忠 灵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廖育平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宁 杰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宝海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 艺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叶金来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练耀鑫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永波 县公安局副政委
董沛华 钦州灵山供电局副总经理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廖育平同志兼任。
四、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7月19日前)
各镇(街道)积极组织人员摸清本辖区内土法烧炭炭窑的基本情况,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业主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清理整治前的准备工作。
(二)自行拆除阶段(2020年7月20—28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镇(街道)依法向非法经营的土法烧炭炭窑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并责令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
(三)强制拆除,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8月7日前)
7月31日前,各辖区镇(街道)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土法烧炭炭窑,根据实际开展风险评估,依法开展强制整治拆除,并及时将整治拆除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清理整治土法烧炭炭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月7日前,县清理整治土法烧炭炭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道)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并通报情况。
(四)加强检查,巩固成果阶段(长期)。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清理整治土法烧炭炭窑工作,对非法土法烧炭炭窑清理整治必须达到100%。整治后,各镇(街道)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清理整治成果,避免非法土法烧炭炭窑死灰复燃。
五、工作经费
经费开支由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拆除实际开支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县财政拨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次清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分管副职领导具体负责本镇(街道)土法烧炭炭窑的清理整治及相关信息对接工作,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如期完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严格执法,密切配合,抽调具体工作人员组成清理整治工作组,并指定一名分管副职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原则,全面整治。清理整治土法烧炭炭窑要以城区及周边地区为重点,逐步向乡镇延伸,要坚决予以清理,不留死角,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这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做好风险评估以及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区别不同情况,切实加强清理、引导和规范。
(三)强化监督,加强管理。以本次清理整治为契机,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加强日常检查监督,鼓励社会监督,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经营土法烧炭炭窑的高压态势,坚持做到“发现一批,整治一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管职能,形成有序管理和规范经营的格局。
(四)及时汇报,及时督查验收。7月31日下午下班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土法烧炭炭窑整治拆除情况(拆除前中后对比相片)以书面形式报县清理整治土法烧炭炭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组织督查验收。联系人:易良宗,电话:6519966,邮箱jn7272@163.com.
附件:灵山县清理整治土法烧炭炭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灵山县清理整治土法烧炭炭窑工作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名单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灵山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钦州灵山供电局 灵城街道办事处 三海街道办事处 武利镇人民政府 旧州镇人民政府 檀圩镇人民政府 文利镇人民政府 太平镇人民政府 佛子镇人民政府 平山镇人民政府 伯劳镇人民政府 那隆镇人民政府 平南镇人民政府 陆屋镇人民政府 丰塘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