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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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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相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灵山县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10月下旬,自治区组织检查组到我县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检查,就我县存在严重非法占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和破坏森林资源等,并对案件查处不严不实,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时间和整改要求。根据检查组的要求,决定对全县非法采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采取强有力措施,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我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和谐发展。 二、组织保障 成立灵山县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海兵 县长 副组长:胡华庆 副县长 林春华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宾子照 县法院院长 陆增权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莫月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超毅 县林业局局长 蒙瑞达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陈浩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社科联主席(兼) 李大秦 县法院副院长 叶莉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梁善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厚亮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 凯 县财政局局长 苏 满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之成 县司法局局长 刘昭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秦世滚 县水利局副局长 何宗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练雄强 灵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宁达兴 县工管委主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4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谭超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彭源波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灵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等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宣传教育组 组 长:陈浩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社科联主席(兼) 副组长:李开沛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从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抽调。 主要职责:拟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适时曝光典型案件,形成依法治林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勘查设计技术组 组 长:彭源波 县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劳厚观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从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等相关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排查和指导各镇(街道)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图斑逐个梳理、精准核实,落实违法责任单位或业主;对检查组核查发现的违法图斑进行全面核查并提供技术保障,落实违法案件面积数量等;对全县非法采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采石采矿挖沙、养殖场等违法占用林地开展排查,将排查结果移交林业主管部门或森林公安机关查处。 (三)案件查处协调组 组 长:苏 满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宁 斐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 员:从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抽调。 主要职责:拟定案件查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清理、立案查处;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沟通协调,指导案件查处整改,确保违法案件查处到位。 (四)生态修复督导组 组 长:李开沛 县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朱香山 灵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 员:从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灵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抽调。 主要职责:违法占用林地的案件依法查处后,符合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按程序补办林地手续或造林复绿工作;拟订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对完成涉林案件查处后的废弃矿山、关停矿口、倒闭养殖场等进行复绿、水土保持和造林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加快修复治理区域的生态环境。 三、整改任务 对照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实际,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自治区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违法图斑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一)落实镇政府(街道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定期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验收,确保责任状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实行镇政府(街道办)定期报告辖区涉林违法案件制度,提高镇政府(街道办)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制度,形成依法治林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大排查专项行动。利用国家和自治区林业局核发的变化图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用林地大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我县范围内采石、采矿、取土、建房、养殖场及各项工程建设项目非法使用林地违法行为。深挖彻查全县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将排查出来的违法案件及时移交林业主管部门或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管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攻坚行动。统筹整合执法力量,全力抓好重点案件查处工作。强化案件分析研判,涉及违反林地保护、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各自执法范围开展执法行动,提出办案建议。办案人员要加强案情分析研究,准确案件定性,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依法办案。确保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到位,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蔓延态势。〔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 (四)开展清理整治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和敏感区域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和敏感区域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清理排查行动。对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和敏感区域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以及2020-2021年国家森林督查图斑和自治区变化图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破坏天然林、公益林、非法占用林地采矿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林业等部门联合整治,确保查处到位、打击到位、整治到位。〔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灵山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 (五)强化林业法律宣传教育,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抖音、横幅、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及时公开典型涉林违法案件问题整改和查处情况,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和法律意识。〔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夯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基础。一是加强林业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各镇(街道)有关林业管理机构。加强林业队伍建设,针对森林资源监管缺失、案件查处不力等问题,加强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二是强化林地和林木监管。充分运用现代资源监管技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强化林地、林木审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杜绝超审核范围使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足配强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涉林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配备林业执法车辆、制服等装备,不断充实林业执法工作队伍,壮大林业执法力量。〔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整改时限 从 五、整改步骤 (一)核查部署阶段( (二)整改攻坚阶段( (三)整改落实阶段( (四)核查验收阶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参照成立专门机构,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将整改任务作为维护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具体行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职能,联合整治各行业各领域内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森林资源和生态保护管理工作合力;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要建立森林资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要加强管护队伍建设,整合执法队伍,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检查力度,组织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对各种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建设项目,要立即责令建设单位停工,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符合相关规定,确需使用林地的,要在依法进行查处后,再责令依法限期补办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对于检查组已重点关注的案件图斑,要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开展查处,建立台账,确保查处到位,及时销号。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如期完成 在整改过程中,实行问题销号清单制度,对列明的问题案件逐案销号,各相关单位要每周上报查处整改进展情况,案件整改完成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销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不定期对整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或存在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行为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附件:1.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林木采伐情况检查汇总表 2.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林地管理情况检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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