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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灵山县 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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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卫生计生办:
现将《灵山县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灵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5日
灵山县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广西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项目的指导意见》(桂计生协发[2017]2号)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计生协关于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项目开展的要求,持续强化计生家庭关爱保险的品牌项目,进一步提高我县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及社会保障福利水平,促进民生进步与社会和谐,积极开展我县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的推广工作,扩大参保覆盖面,现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计生家庭关爱保险项目的重要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精准帮扶,改进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是国家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自关爱保险项目工作实施以来,我县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项目工作,帮助更多计划生育家庭解决意外伤害、健康等风险带来的保障问题,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及保障福利水平,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有利于帮助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有利于促进计生协会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落实。 二、基本原则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工作是协会助力健康灵山、健康扶贫的重要举措,该项目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和为基层群众服务、为计生家庭服务的角度出发,满足城乡计生家庭的人身风险保障需求。计划生育关爱保险将承保对象覆盖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实施过程遵循政府推动、协会搭台、群众参与、保险惠民的基本工作原则,针对性地解决我县城乡计生家庭保险保障不足的实际问题。 三、保障对象及保险费来源 (一)保险对象:居住在灵山县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 (二)保险费来源:关爱保险的保费来源,一是可以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进行筹资,即当地财政(单位)补助一点、商业保险机构优惠一点、计划生育家庭自费出一点;二是争取市、县财政资金为计划生育家庭购买保险。 四、办理方式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实行个人申报、逐级审核制。由当事计生家庭将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材料交到村级计划生育协会,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分类统计并公示,镇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审核,县级计划生育协会复核并交同级保险公司办理参保手续。保险机构在收到齐全的参保材料后30日内向被保险人交付保险合同,及时打印个人保险凭证交各地计划生育协会。 五、组织实施 (一)深化开展关爱保险项目。县计生协会成立开展关爱保险项目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协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工作。 (二)创新开展关爱保险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保员队伍的作用,加强与合作保险公司的沟通,以镇(街道)为单位召开关爱保险工作启动会,并对协保员进行培训和训练,提高协保员的工作技能;积极探索依托城乡居民医保的平台,同时开展关爱保险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协保员有效开展关爱保险创造有利条件,从而加快推进协保员队伍的建立和成长,打造灵山特色关爱保险工作模式。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面。基层计生协会要充分利用各种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及召开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各镇(街道)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从而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覆盖面,切实让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保险保障的实惠。 (四)及时发放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给被保险人持有。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开展理赔查勘、处理投诉以及应对仲裁、诉讼等工作,做到及时赔付,确保保险赔付的真实且赔付金额足额交付被保险人。 (五)建立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加强与当地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力度,完善健全关爱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情况,互通相关信息,合理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区计生协对2021年计生关爱保险提出明确要求:各市县要在坚持“稳中求进,分类指导,让利于民”原则做好明年工作:一是参保份数不能少,保障人数只增不减;二是增值扩面,推进力度不减;三是服务质量不能低,群众保障不能少。我县根据市分配的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项目任务,已按人口比例分解至各镇(街道办),各镇(街道办)计生协会要根据本地实际,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村(社区),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年任务完成。我县实行进度周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办)卫计办将报表按时报到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优质服务。各镇(街道)计生协会和保险机构一定要加强信息交流,相互协调,切实负起责任,统一布置、统一行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要主动帮助投保家庭办理投保、理赔等相关手续,在承保范围内出险的,保险公司要根据情况优先使用绿色理赔,及时按程序进行理赔,计生协保员要跟踪服务,尽可能帮助解决在理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理赔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推进扩面。为大力推进关爱保险工作的落实,县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关爱保险工作。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各镇(街道)要发挥计生协会网络优势,发动社会各界对实施关爱保险工作运行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1.灵山县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细则 2.2021年灵山县各镇(街道办)计生家庭关爱保险目标分配表
附件1: 灵山县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细则
可依托城乡居民医保平台同时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 参保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 保障期限:一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保险费:总金额35元/人,其中个人出资30元/人、保险公司优惠5元/人。 保障责任:
附件2: 2021年灵山县各镇(街道)计划生育 家庭关爱保险目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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