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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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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制订管理范围内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执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执法结果; (二)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和上报,以及审批后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 (三)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查处; (四)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组织现场卫生监督快速检测、采样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汇总和上报; (七)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八)对镇级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承担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是灵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下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决算编制范围为本单位1个。
第二部分: 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度总收入551.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5.39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3.54万元,增长30.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1.5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9.65万元,增长29.15%,主要原因是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2. 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3. 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4.其他收入3.8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收到区疾控转入监测费用。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6.上年结转和结余105.7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2019年度总支出551.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1.50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9.65万元,增长29.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2.教育支出(类)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41.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和设备购置等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9.65万元,增长29.15%,主要原因是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5.年末结转和结余109.5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补助资金未按计划使用。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5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9.65万元,增长29.15%。其中:基本支出44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为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为 0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为341.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和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1.5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人员经费28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盒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四、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8万元,支出决算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4%;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增加1.2万元,增长71.01%。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19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都为0。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度决算数都为0。 (二)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个批次、共计17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开支公务接待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3个批次。 (三)2019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3%,同比增加1.06万元,增长62.72%。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度年支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3%,同比增加1.06万元,增长62.72%。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监督工作业务量增大,且多为外勤,车辆维护费及油费增加。。 2. 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都为0。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度决算数都为0。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1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8年增加85.16万元,增长125.2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一笔设备购置费用(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200万元项目设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单位2019年度无需绩效自评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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