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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统计局关于授权政务服务窗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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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书 灵山县统计局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授 权 书 授予何家耀同志为我单位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授予其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结权、制证权等权力。并对授权项目具体明确如下: 一、授予本单位窗口首席代表对以下审批事项具有审批办件权和应诉代理权 (一)行政奖励 1.对统计人员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其他行政权力 1.不配合人口普查资料收集行为的行政处理。 2. 违反人口普查资料收集及管理的行政处理。 二、授予本单位窗口首席代表对以下有制证事项具有制证权 (一)行政奖励 1.对统计人员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其他行政权力 1.不配合人口普查资料收集行为的行政处理。 2. 违反人口普查资料收集及管理的行政处理。 本次首席代表授权有效期限从2020年11月25日开始。 若上级取消已授权的政务服务事项,或政务服务事项发生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我单位变更窗口首席代表、授权范围或项目改变等,我单位将及时报县行政审批局,并配合调整好授权事项。此授权书一经授出,在法律法规没有做出修改、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不要求进驻单位作出调整时,本单位承诺不做任何修改。 授权单位(章) 被授权窗口(章) 法人代表(签字): 首席代表(签字): 2020年11月25日 2020年11月25日 |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