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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山县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二次)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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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刘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合理安排今年财政超收收入的通知》(财预[2021]97号),制定灵山县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二次)(草案)。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二次)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增减情况(详见附表1) 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今年财政收支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根据收入的变化情况,将收入总计从年中预算调整的698,474万元调整为607,147万元,调减91,327万元,调减13.08%。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减情况 全县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比年中预算调整增加6,59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减少5,967万元,主要是国内增值税减少2,087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少893万元,契税减少3,645万元等;非税收入增加12,55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2,262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加20,4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3,574万元等。 2.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今年我县获上级补助收入总计从年中预算调整的446,029万元调整为457,282万元,调增11,253万元。 (1)一般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今年我县获得一般转移支付收入预计从年中预算调整的378,271万元调整为389,267万元,调增10,996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今年我县获得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计从年中预算调整的55,575万元调整为55,831万元,调增256万元。 3.债券转贷收入情况 今年我县获一般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23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政府债券3,735万元,再融资一般政府债券8,50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情况 我县上级专款结余收入从年中预算调整的2,033万元增加到4,597万元,增加2,564万元。 5.调入资金情况 由于受政策等影响,我县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无法实现年中预算调整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45,235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仅能调入25,000万元。因此调入资金较年中预算调整减少了120,235万元。 (二)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年中预算调整中支出总计预算数为698,474万元。由于受政策性因素和我县财力的影响,财政收入有所减少,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今年支出总计预算数调整为607,147万元,比年中预算调整调减91,327万元(详见附表1),调减13.08%。调减情况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详见附表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306万元。 (2)国防支出增加47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减少4,107万元。 (4)教育支出减少21,872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4,25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2,091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0,769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678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6,113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增加5,878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减少978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减少3,803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930万元。 (15)金融支出增加1,349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875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146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102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499万元。 (20)其他支出减少7,153万元。 (21)债务付息支出减少9,307万元。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增加13万元。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调减93,495万元。 2.年终结余情况 我县年终结余较年中预算调整增加2,168万元。 (三)平衡情况 预算调整后,收入减少91,327万元,支出减少91,327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详见附表3) 附:灵山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表(第二次)(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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