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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灵城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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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灵山县灵城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灵山县灵城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灵山县灵城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灵山县灵城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农村水利政策法规研究、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技术开发、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灵山县灵城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个。 第二部分:灵山县灵城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局、办)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9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灵城街道水利站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灵城街道水利站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 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灵城街道水利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9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94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支出总计16.9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4.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征订党刊党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3.社会保障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灵山县灵城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具体支出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14.2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保缴费、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公务接待费2019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组织对三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9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灵山县灵城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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