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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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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辖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镇村护林网络建设;配合县林业局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争议权、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灵山县那隆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度总收入33.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54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1万元,下降4.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54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1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 2.事业收入零万元 3.经营收入零万元。 4.其他收入经营收入零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零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零万元。 (二)2019年度总支出33.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54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1万元,下降4.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补助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7.78%,养老保险基数提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35.29 %,主要2019年下半年社保费用由于财政原因没有支付不能支出。 3.农林水支出支出27.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薪资、绩效津贴、办公经费等事业单位运行。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5.46 %,主要原因是由于上级拨付的经费减少,人员下村差旅费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15.76%,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升资。 5.结余分配零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18年度一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零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度一致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1万元,下降4.03 %。其中:基本支出3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为27.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薪资、绩效等事业单位运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为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0.77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13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保位部分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其中:人员经费3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零万元,与2018年度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单位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零万元,与2018年度一致。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零 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与2018年度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灵山县那隆镇林业站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零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零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零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零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公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零个,二级项目零个,共涉及资金零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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