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任务,实现信息共享,适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村(居)委会成立关爱帮扶小组,现将各小组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名单
组 长: 梁德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谢树辉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成 员:张 建 副镇长(兼)、派出所所长
陈振亮 三隆卫生院院长
陈齐鹍 镇民政办负责人、残联负责人
陈建进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人
黄盛坤 镇综治干事
陆鑫传 镇综治干事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1.陈屋山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张光玮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赖彩丽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张 建 派出所所长
王冬霞 网格员
张继定 民政干事
张 华 残疾人专职委员
张述泳 志愿者
2.石梯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何扬合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施国任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张 建 派出所所长
何兴建 网格员
施星华 民政干事
方秀红 残疾人专职委员
施国琰 志愿者
3.金东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何兴瑞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曹妍燕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张 建 派出所所长
张经文 网格员
张丽新 民政干事
黄世丽 残疾人专职委员
吴汝仙 志愿者
4.金西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吴世勇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施业连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苏焕铸 派出所民警
施永超 网格员
赖世梅 民政干事
张金华 残疾人专职委员
刘子华 志愿者
5.蚌降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施支登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施 成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苏焕铸 派出所民警
施显富 网格员
李玉莲 民政干事
吴桂春 残疾人专职委员
施 钦 志愿者
6.龙楼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施禄在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施显队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苏焕铸 派出所民警
丁世松 网格员
赖小红 民政干事
黄丽萍 残疾人专职委员
伦春红 志愿者
7.横岗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施永湖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何钦玲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刘 勷 派出所民警
施国荣 网格员
施宗荣 民政干事
曹小兰 残疾人专职委员
施拥国 志愿者
8.三隆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施显芬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李 群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刘 勷 派出所民警
施 涛 网格员
曾大章 民政干事
何春明 残疾人专职委员
施 军 志愿者
9.大马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朱成辉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傅日玫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刘 勷 派出所民警
梁永窍 网格员
梁大根 民政干事
梁翠芬 残疾人专职委员
湛永扬 志愿者
10.石碑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李庆珍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余彩云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邓涛昌 派出所民警
施永发 网格员
陈文富 民政干事
施秀清 残疾人专职委员
施 彬 志愿者
11.关塘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韦福扬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余彩云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邓涛昌 派出所民警
梁支可 网格员
何锡彬 民政干事
黄彩霞 残疾人专职委员
韦德莹 志愿者
12.龙山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檀春连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何淦基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邓涛昌 派出所民警
钟昌胜 网格员
李 辉 民政干事
梁 芳 残疾人专职委员
李甲才 志愿者
13.大田江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卜创泳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黎建勇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么瀚翔 派出所民警
周其佐 网格员
张有光 民政干事
梁巧玲 残疾人专职委员
卜创鸿 志愿者
14.鲁塘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谢小芳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梁普光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么瀚翔 派出所民警
吴家应 网格员
李海创 民政干事
闭卫玲 残疾人专职委员
吴传坤 志愿者
15.上楼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吕业伟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冯永国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么瀚翔 派出所民警
卜醒基 网格员
冯家文 民政干事
丁 铭 残疾人专职委员
冯永坚 志愿者
16.罩云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曹应恩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曹达贤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锦 修 派出所民警
梁 戈 网格员
曹恒跃 民政干事
覃小红 残疾人专职委员
曹恒桂 志愿者
17.下埠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陈天要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陈启谭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韦锦修 派出所民警
梁 戈 网格员
周存树 民政干事
黄海萍 残疾人专职委员
周小梅 志愿者
18.兴隆社区居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冯家林 村(居)委会主任
成 员:韩 龙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韦锦修 派出所民警
施显胜 网格员
杨献宁 民政干事
陈明玲 残疾人专职委员
施国勇 志愿者
三、工作职责
1.各小组成员间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的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
2.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工作。
3.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
4.进行信息交换,其中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民政办、残联办、综治中心至少每季度进行信息交换,并保留纸质材料。
5.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患者信息尽量减少网络传输,防治泄密。
6.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对象:对不同意社区服务管理的患者,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
7.关爱帮扶小组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队伍并开展演练,参与患者的应急处置工作。
灵山县三隆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灵山县三隆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