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矿山企业:
现将《旧州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各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灵山县旧州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旧州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020年,广西矿山安全事故呈现多发、频发的势头,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截止12月4日,全区发生煤矿事故3起、造成4人死亡;发生非煤矿山事故25起,造成22人死亡。11月29日,湖南省耒阳市源江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3人被困井下。1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矿(已关停)发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24人被困井下,造成23人死亡。为深刻吸取湖南、重庆等地煤矿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矿山事故发生,遵照国家、区、市、县领导指示,根据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151号)和《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应急发〔2020〕43号)、《灵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及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镇非煤矿山企业,包括已关停但未完成闭矿手续的矿山、停产停建矿山、在建矿山。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方面。主要检查:通风系统完好情况,地采矿山是否保证主通风机连续运转,是否满足井下生产所需风量;是否为每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是否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防范火灾事故方面。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周密的防范措施,并经矿长签字批准后实施。
(三)防范坠罐跑车事故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加强主要提升装置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定期检测检验;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是否相互连结,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是否有附挂保险链;是否全面采用湿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替换干式制动的或者改装的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
(四)防范采空区坍塌事故方面。主要检查:工程地质复杂、地压活动频繁的地下矿山,特别是石膏矿、黏土矿等,是否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时,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五)防范边坡坍塌事故方面。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是否已经杜绝“一面墙”开采;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是否保证在线监测可靠运行。
(六)赶工期、抢进度、超能力生产存在风险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赶工期、抢进度、超能力生产行为;是否存在冒险蛮干行为。
(七)打非治违方面。主要检查:是否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是否存在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行为;是否存在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生产行为;是否存在不及时填绘图纸或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层层转包、分包采掘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时间
大检查工作从即日起到2021年1月31日,对本辖区的所有矿山企业立即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同时要对这些矿山企业开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期间,自治区、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将组织督导组,并邀请有关专家,对全县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四、检查方式
(一)矿山企业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相关单位要督促本辖区矿山企业认真、全面地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等方式,对辖区所有矿山企业加强督促检查。
(二)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本次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地下矿山、采矿证以山脊线划界存在“一面墙”开采风险、存在垮蹋风险的露天矿山进行全面检查。
(三)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相关单位要在矿山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矿山企业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相关单位、各矿山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相关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及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严格执法,严厉惩治。对于无证非法开采及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处理;对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切实防止以罚代停,罚而不管;对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要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形成有力震慑;要及时收集整理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利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集中曝光;要充分发挥企业“吹哨人”作用,及时举报处理重大隐患和问题,同时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共同监督的工作氛围。
(四)制定方案,及时报送。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工作,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大检查结束后,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落实、有建议的大检查工作报告,于2021年1月28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报告(含电子版)报送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汇,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会总后再报送至镇人民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邮箱:jz4s883@163.com;县应急管理局邮箱:lsajj5096@sina.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灵山县旧州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