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灵山县旧州镇交通站是灵山县旧州镇人民政府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和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和有关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发动群众筹集乡村道路建设配套资金、投工投劳;协助做好乡村道路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取土弃土,维护乡村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做好乡村道路护养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直属旧州镇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人,现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编在职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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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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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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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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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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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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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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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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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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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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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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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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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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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含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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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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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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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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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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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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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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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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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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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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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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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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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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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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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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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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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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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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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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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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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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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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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乡镇汇总录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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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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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费差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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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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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叠加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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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度总收入17.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9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14.8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2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及奖金。
2.事业收入 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 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 无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无此项内容
6.上年结转和结余 无此项内容
(二)2019年度总支出17.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29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14.88%。全属交通运输支出(类),主要用于在职员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均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交通运输支出17.2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14.88%。均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全部归列为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人员经费17.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0.17万元,工会经费。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1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8年减少0.72万元,降低80.8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关运转经费基本上在主管单位灵山县旧州镇政府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