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社区),县、镇直各机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路长制重大决策部署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太平镇推行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筹建太平镇路长制工作机构,组织审定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方案及有关重要政策文件。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宁朝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陆亮运 镇人大主席
陈钧海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温享剑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兆庆 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文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华旺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凌燕 镇党委(宣传)委员、办公室主任
陈春胜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黄玉鑫 副镇长(兼)、太平派出所所长
葛 清 副镇长
黄 冲 副镇长
李成同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委(社区)主任
三、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由李成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述照同志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的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职责:制定太平镇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太平镇路长制办公室组建方案;落实全面推行路长制动员、宣传及培训,统筹太平镇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及信息报送等工作;督导镇、村全面推行路长制,确保及时建立路长体系;负责领导小组其它日常工作。
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
推行路长制工作任务结束后,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