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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太平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太平镇人民政府内设(派出)机构有: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39人,实有人数34人。退离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度总收入2411.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411.47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5.43万元,增长2.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11.4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5.43万元,增长2.79%。
2.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经营收入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其他收入2411.4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79万元,增长2.79%。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6.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2020年度总支出2411.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11.47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5.43万元,增长2.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59.9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是统发在职职工工资、临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村干部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15.15万元,增长43.94%绩效工资比上年大幅度增加,中心任务较多,相应资金支出增加。
4.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上年没有结余额。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额。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1.4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5.43万元,增长2.79%。其中:基本支出1899.42万元,项目支出512.05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为1359.9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为80.3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为90.7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项)支出为17.5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为52.25万元,基本支出36.28万,项目支出15.97万。
(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为100.9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为105.7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为18.2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为28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项)支出为107.1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为17.5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9.4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人员经费153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6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具体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列示,不用附上具体金额)。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19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70万元,支出决算1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7.21万元,增加164.24%。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上年度一样无此支出项。
(二)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4%,同比增加0.59万元,增长31.05%。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据统计,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50个批次、共计512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9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应上年度支出的接待费推延在本年度支付。
(三)2020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3%,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265.86%。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度年支出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3%,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265.86%。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维护与加油。2020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3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任务较多,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9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任务较多,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度支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97万元(与部门决算S03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4行金额一致),比2019年增加107.52万元,增长43.45%。主要原因是:2020年党建、扶贫、清洁乡村等中心工作力度增大,相应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3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6.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灵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1.5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00%。
组织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集体工业扶贫建设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基本完成了本年度的项目建设。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可达到优良水平。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