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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坪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危险性废弃物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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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社区)、各机关单位:
现将《沙坪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危险性废弃物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坪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沙坪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危险性废弃物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灵山县“5・18”燃爆事件教训,确保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危险性废弃物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0〕2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 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 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谨细致排查退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的烟花爆竹产品、半成品、药物原材料等危险性废弃物,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沙坪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危险性废弃物清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家郁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劳英豪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志刚 沙坪派出所所长 成 员:裴 良 镇党政办副主任 黄光贵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黄伟东 沙坪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陈能东 沙坪派出所副所长 李妙文 镇交通站负责人 覃积恒 镇供销社主任 各村委(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沙坪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陈能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光贵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沙坪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组和沙坪镇退出关闭烟花爆竹企业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组。 1.沙坪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组 组 长:陈能东 沙坪派出所副所长 副组长:黄光贵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各村委(社区)主任 成 员:从派出所、交通站、市场监管所、供销社抽调人员组成。 2.沙坪镇退出关闭烟花爆竹企业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 作组 组 长:陈能东 沙坪派出所副所长 副组长:黄光贵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各村委(社区)主任 成 员:从派出所、交通站、市场监管所、供销社抽调人员组成。 (二)建立镇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每个村委(社区)安排1名科级领导挂点督导(详见附件1),扎实推进整治目标任务落实。 三、职责分工 各村委(社区)和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 署下,按照“联合执法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和关闭退出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 物销毁处置的协调指导;对各村委(社区)、各部门组织打非治违、危险性废弃物清零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牵头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组织销毁处置危险性废弃物和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三)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对许可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梳理上报2006年以来发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含车间)名册;负责指导退出关闭企业对遗留危险性废弃物进行登记造册和就地封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交通站:负责结合治理超载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开展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行为。 (五)市场监管所:负责查处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检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并及时将检查不合格产品企业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六)供销社:负责整治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行为;负责按领导小组的要求派出合格车辆运输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原料、半成品及产品。 (七)各村委(社区):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开展排查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场所(点)和关闭、退出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工作,组织落实好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并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销毁、处置工作。 四、整治重点和时间要求 (一)整治重点范围 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排查以往有过非法生产荒废的厂、场(包括养殖场)、林地、果园等房屋工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和遗留危险性废弃物品,包括城乡结合部、水库区、废旧厂房(仓库)、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山林果园临时搭建的简易建筑物,以及近年来已退出、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厂(库)区等场所。特别要将使用小型面包车隐蔽装卸烟花爆竹原材料,屋内有机械声响的人员,有非法制贩前科的人员,以及近年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原从业人员,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要加强辖区内退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厂(库)区的日常跟踪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清理干净遗留的含药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严防不法分子利用退出、关闭企业的生产厂(库)区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 (二)整治时间 2020年5月19日至6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和对退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处置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 彻底排查、安全处置。认真梳理本辖区内退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情况,逐一排查清理,确保不漏企业、不留死角;摸清辖区内烟花爆竹废弃厂房底数,并进行登记造册,对废弃工房厂房要制定专门安全措施予以拆除,不能拆除的,要对墙顶内外、天花板、窗台、地面,以及周边水沟等可能存在的残留药物进行彻底清洗,并对门窗等进行砌墙封堵,防止人员进入。对确需保留使用的办公楼、宿舍、仓库,也要组织彻底检查,确保无残留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存在,对清查出来的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52号)要求进行处置。对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的安全监管人员、管理人员、涉药操作人员进行排查,要重点关注,掌握动向,坚决杜绝非法组织生产烟花爆竹。 (三) 加强宣传、鼓励举报。各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以主流媒体滚动播出、流动宣传车、在乡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告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举报电话,提高奖励标准,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经查举报属实的,视情奖励500-5000元。要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四) 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清零行动收到成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村委(社区)、各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危险性废弃物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执法不严、配合不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 销号清零、认真总结。各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实行整治对象台账制、整治措施责任制、整治任务销号制,一项一项抓落实。在2020年6月12日前要完成已退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和销毁处置工作,并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本辖区《退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含车间)废弃厂房 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废弃厂、场(包括养殖场)、林地、果园等非法生 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行动总结分别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委会备案。联系人:黄光贵;联系电话:13877718295,邮箱:dj6671001@163. com。
附件:1.沙坪镇科级领导挂点督导安排表 2.退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含车间)废弃厂房 排查情况统计表 3.废弃厂、场(包括养殖场)、林地、果园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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