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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伯劳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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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社区),镇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及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为明确全镇各相关单位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职责,加强联系,经镇党委、政府领导同意,调整我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伯劳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远雄 镇党委书记 黄庆乐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杰钦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杨松林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陈杨燕 镇党委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 钟警长 镇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何宗艺 副镇长 陈 鹏 副镇长、伯劳派出所所长 陈秀富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罗长创 伯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剑昌 伯劳中心校校长 钟 铖 伯劳中学校长 班振伟 伯劳财政所负责人 黄德新 伯劳镇卫生院院长 王家灵 镇民政办负责人 黄护芹 镇卫生健康服务所所长 韦发鹏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陈勇昌 镇综治办负责人 韦念智 团镇委书记 翁旋璇 镇妇联主席 张述亨 镇纪委副书记 董为军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海波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黄 莹 镇乡村振兴办干部 黎俞成 镇宣传办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全县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秀富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二、伯劳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预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职责衔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形成镇级统筹、属地政府负责的常态管理机制。 (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钟警长 何宗艺 陈秀富 副召集人:董为军 成 员: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应相关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制订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督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秀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董为军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燃气企业储存、经营场所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开展用户燃气设施隐患排查、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用气安全意识;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使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各建筑工地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宣传,加强对农民工聚居的活动板房等场所的检查;指导督促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加强对小区住户的宣传,在小区楼道等场所张贴宣传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对因使用燃气引发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开展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对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整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负责在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一并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对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行为进行打击;负责牵头组织我镇燃气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负责开展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 伯劳中心校、伯劳中学负责做好教育系统内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教育和防范工作;指导督促各学校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师生及时掌握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及急救等知识。 3. 伯劳派出所负责流动人口聚居地、各种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调查,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相关事故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瓶装燃气行为:负责维持联合执法现场秩序和突破非法瓶装燃气储存、经营场所,对非法储存瓶装液化气较多、辱骂威胁执法人员或暴力抗拒执法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4.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敬老院、五保村等养老机构和福利机构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 5. 伯劳财政所负责做好镇本级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经费保障。 6. 镇卫生院负责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患者医疗救治和信息报告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细化紧急医疗救援与应急反应流程,做好中毒患者的抢救准备工作,保障紧急医疗救援所需的人员、设备、物资及时到位。 7. 伯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组织对燃气炉具、燃气热水器等燃气器具市场检查,依法查处无照销售燃气器具的行为,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属“三无产品”或不合格燃气器具的行为,规范燃气器具售后安装服务,并将检查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配合有关部门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进行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进行打击。 8.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等力量,加强对贫困户、农村独居户等的检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宣传工作。 9. 镇宣传办负责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进行正面宣传、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指导开设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公益宣传专栏;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务微博微信及客户端公众号等方式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公益宣传。 10.镇综治办负责对突发中毒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不稳定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将非法储存和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纳入综治网格员监察职责范围。 11. 镇团委、妇联负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组织志愿者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志愿服务活动。 12. 镇督查工作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13. 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居民使用含碳燃料的安全管理,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燃气和燃气器具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按要求组织基层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开展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加强对易引起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天气的(如寒冷天气、回南天、大风天气等变化情况)预测预警工作对影响通风、排烟的气象预报纳入灾害天气预报范围,及时通过电视台、短信息等发布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提示。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燃气和燃气器具市场整治以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四)工作规则 1.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邀请成员单位之外的单位参加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2. 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办公室专题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3.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认真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对于联席会议未能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镇人民政府审定。 (五)工作要求 1. 统一部署、协同配合。在联席会议部署下,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落实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具体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本地预防工作形势,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抓好落实。 2. 密切联系、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加强工作联系,共同研究分析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及时通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3. 及时应对、高效处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迅速、及时、高效应对处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并将相关处置情况及时报镇联席会议办公室,由镇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镇人民政府。 4. 以人为本,预防在先。各村(社区)要大力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入户宣传教育,镇防联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宣传部门要加大对预防工作的宣传支持,应急部门和综治维稳部门要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多发时期的预警工作。
灵山县伯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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