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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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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农村水利政策法规研究、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技术开发、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管理。 2.机构情况。 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是伯劳镇人民政府管辖的一个事业单位,没有二层机构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度总收入 3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5.33 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56 万元,减少1.5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35.3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56 万元,减少1.56 %,主要原因是:(1)普调增资、工资改革升资;(2)增加退休人员1人;(3)2019年开始把增加绩效工资总量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因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提高。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县水利局)给予的业务工作经费补助。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事业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 (下降)%,主要原因是。 4.经营收入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5.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二)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度总支出35.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33 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56 万元,减少1.5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总支出 35.33 万元:(1)人员支出:34.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缴纳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费、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日常公用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征订党刊、党报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垃圾清运费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56 万元,减少1.56 %,主要原因是:(1)普调增资、工资改革升资;(2)增加退休人员1人;(3)2019年开始把增加绩效工资总量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因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提高。 2.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56 万元,减少1.56 %。其中:基本支出35.33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总支出35.33万元:(1)、人员支出:34.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缴纳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费、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2)、日常公用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征订党刊、党报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垃圾清运费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人员经费3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等“四险”缴费、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公用经费 0.41 万元,主要包括:征订党刊、党报费、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垃圾清运费。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0 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或减少) 万元,增长(或下降) %。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是绩效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列支科目。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8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降低) %。主要原因是:……(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灵山县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共有车辆 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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