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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伯劳镇人民政府关于董为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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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政发〔2020〕11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机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董为军同志任灵山县伯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黄荣河同志任灵山县伯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灵山县伯劳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灵山县伯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 |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