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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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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事业单位: 2021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得力指导下,灵山县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灵山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鼓舞斗志,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灵山县司法局三海司法所等5个先进集体、白正鑫等1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更好地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构建“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度灵山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