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下属单位:
根据《灵山县机关服务中心、灵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灵机服发〔2020〕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示范作用,现将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把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结合《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附件2),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工作措施及方案,确保2020年我局100%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完成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二、各单位要结合生活垃圾投放、收运方式的实际需要,做好本单位规范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设置宣传标语,设立分类信息公示牌。具有独立办公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做到垃圾箱房、垃圾桶站标准设置全覆盖。垃圾箱房、垃圾桶站设置参考《垃圾箱房、垃圾桶站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附件4)。
三、局机关将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出成效。将不定期采取现场调研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各种手段,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自觉性。局机关、各单位要配备垃圾分类引导员,做好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五、各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11月8日、12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展分布表(附件4)等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报送局办汇总后上报县机关服务中心。
附件:1. 2020年灵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指标任务分解表
2.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
3.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展分布表
4. 垃圾箱房、垃圾桶站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
灵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灵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9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灵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指标任务分解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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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垃圾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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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房、垃圾桶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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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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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实际配备分类垃圾桶,大院、走廊、办公室等分类垃圾桶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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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单位分别建立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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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城管大队、 广场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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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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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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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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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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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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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设定垃圾分类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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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提出垃圾减量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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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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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行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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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开展垃圾分类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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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机构人员掌握垃圾分类投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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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垃圾容器的收集物与分类标识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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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容器内的垃圾及时分类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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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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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常性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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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展垃圾分类制度、知识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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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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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配备垃圾分类引导员,做好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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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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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
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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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类投放设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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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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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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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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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分类收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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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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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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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厨余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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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帐,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按要求报送垃圾分类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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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展分布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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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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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垃圾桶目标任务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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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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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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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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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回收处理数量(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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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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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垃圾
收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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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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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类回收处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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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回收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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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千克,交由具备XX企业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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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X 台,打印机X台等,交由企业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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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请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11月8日、12月28日前报送至局办。
附件4
垃圾箱房、垃圾桶站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
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格不低于120L,参照尺寸270mm×405mm。
二、配备不少于1组四分类密封性分类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标识规范清晰。
三、垃圾箱房为全封闭结构,如配有分类投放口需明晰分类图案标识。
四、垃圾桶站需具有遮雨防晒功能。
五、垃圾箱房和垃圾桶站具有给排水功能。
六、垃圾箱房和垃圾桶站外立面需与小区周边环境相符,外墙涂料须防水。
七、垃圾箱房和垃圾桶站统一名称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并结合实际定期制作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