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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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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分工:协助李安业副主任处理分管的工作。指导、联系檀圩镇、那隆镇的征搬工作。协助李安业副主任联系县直有关单位相关工作。 1992.11--1997.06 广西灵山县檀圩镇政府干部 1997.06--1998.10 广西灵山县檀圩镇政府团委副书记 1998.10--2009.02 广西灵山县檀圩镇妇联主席 (其间:2000.09--2003.06 在广西区党校函授大专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06.12-2007.03 参加灵山县2006年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2--2014.03 广西灵山县檀圩镇党委(宣传)委员 (其间:2009.06-2009.09参加广西灵山县科级 领导干部脱产轮训班学习) 2014.03--2014.04 广西灵山县那隆镇党委委员 2014.04- 灵山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挂任),广西灵山县那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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