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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招商促进局对2019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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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招商促进局对2019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根据灵山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灵山县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灵绩发﹝2020﹞3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专项研究自治区2019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并开展调查研究,现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群众、企业对我局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有序、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整改内容 根据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反馈的2019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对我县提出的意见建议,涉及我局的意见建议共4条: (一)要加强亲商安商。 (二)与企业沟通对话还需加强。 (三)各项政策要确实落实到实处。 (四)和在钦州市灵山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政府部门一直都没有兑现,现在企业举步维艰,希望能尽快兑现。 三、整改目标 着眼当前,立足长远,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达到企业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一)对外来投资者的困难和要求,要积极主动加以解决。 (二)加强与企业沟通对话。 (三)各项政策确实落实到实处。 (四)兑现与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 四、整改主体 责任单位:灵山县招商促进局 由局长张玲同志负责全面,电话:13707775670,分管副局长檀文传同志负责具体,电话:13707776619,牵头责任股室为局办公室,联系人:何丽玲,电话13977711013,项目引进股、综合股、投资投诉股、县投资服务中心为配合股室。 五、整改措施 (一)深入企业宣传投资政策,了解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以解决。 (二)深入企业调研。 (三)召开政企座谈。 (四)向企业宣传各项投资政策,并确保落到实处。 (五)兑现合同承诺。 六、整改回应机制 明确整改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接受企业反馈、监督。在整改完成后及时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 七、整改要求 各股室对应的局分管领导,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要及时做好相关对接工作,对企业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和反思,及时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按照时限,落实工作目标,确保工作成效,贏得公众的肯定,提升公众满意度。
灵山县招商促进局 2020年7月13日 |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