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属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编纂出版县志、综合年鉴以及其他地情书,收集、整理、影印出版古籍,建立地情资料库,指导和协助部门志、乡镇志、厂矿志、学校志等编写,完成自治区、钦州市方志办以及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种组稿任务、中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决算单位只有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无下属单位。内设秘书股、编辑出版股、地情古籍股,核定参照公务员事业编制8人,现实有在职职工8人,退休职工4人。
第二部分: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度总收入128.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8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11万元,增长20.9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7.86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11万元,增长20.91%,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20万元县志出版经费等。
2.事业收入0 万元。
3.经营收入0 万。
4.其他收入 0 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43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73.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2019年度总支出128.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8.28 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35万元,增长19.9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35万元,增长19.97 %,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20万元县志出版经费等。
2.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97.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2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35万元,增长19.97%。其中:基本支出96.28万元,项目支出32 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为128.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2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人员经费91.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支出决算0.0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 %;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增加0.07万元,增长100%。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 万元。
(二)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 %,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办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据统计,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个批次、共计6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办公务接待标准和要求执行。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2019年发生2个批次的公务接待费。
(三)2019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0 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度年支出0 万元,2019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度支出0 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万元,比2018年减少2.35万元,降低30.96%。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了日常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灵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没有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